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出示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