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依法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设立旅游应急救援点,配备安全应急救援相关医疗设备、储备应急物资。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