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鼓励城乡居民、企业及社会力量投资开发、改造升级、运营管理旅游民宿项目,打造拉萨民宿特色品牌,重点培育生态体验、民俗风情、文化创意等多元主题民宿业态,构建多层次民宿产业体系。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