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建设唐卡、藏香、藏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基地,推动数字艺术与手工艺融合,开发特色文创产品。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