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对水利工程投入的总体水平,并逐年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加固的投入比例。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