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工作程序的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报请批准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由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审议意见的报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