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工作程序的规定第十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对报请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查和批准工作,一般应在四个月内完成。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3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