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入湖河道保护治理实行河长制,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河长变更情况及时更新。各级河长按照规定组织领导相应入湖河道的保护治理工作,各级河长联系部门应当协助各级河长开展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