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第二十条有效计划部门在审查批准涉及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新建项目时,应征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地下室的审查意见。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