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人民防空用地应依法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