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水电、防洪等专业规划,保护生态环境、兼顾供水、灌溉和渔业等方面的需要。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