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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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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城市供水和用水

第三十一条

有效

新装、改装水表及过户、销户、改变用水性质的用户,应当向城市供水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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