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城市供水和用水第二十五条有效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单位对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应当邀请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进行监督,并公示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结果。从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