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和人才培养,促进科技与档案工作紧密结合,推动科技成果在档案工作中的转化和应用。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