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人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构建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为人才全面发展搭建平台、创新机制、优化环境,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才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营商环境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