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遵循党管人才、服务大局、市场导向、分类施策和扩大开放的原则,全方位引进、培养、使用人才。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