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条例/第四章 监督的措施第五十一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对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