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扶持机制,鼓励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等。扶持的条件与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