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成立慈善行业组织。民政部门应当为慈善行业组织健全行业规范、组织行业培训、推动行业交流、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权益等提供指导。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