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慈善促进条例第五条有效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做好慈善事业促进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