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
第四章 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六条
有效
申请人可以在品种权授予前修改或者撤回品种权申请。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
第二十五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