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二十三条有效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加强内部管理,配齐与服务、运营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不同护理等级配备相应的护理人员。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值守、设施设备、食品药品、卫生防疫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