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养老机构应当对入住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并建立个人档案,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集中食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