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指导、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