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市爱卫会应当通过定期组织开展检查、随机抽查、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卫生创建情况和健康城市的建设、评价进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