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章 社会化服务第三十五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机耕道路和存放场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农业机械生产作业用燃油供应,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农业机械作业用燃油补贴发放给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按农业生产用地办理手续。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