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分级负责、统筹协调的原则。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