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建立乡村建设工匠人才评价体系,将传统建筑工匠纳入乡村建设工匠培育范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传统建筑工匠库,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对传统建筑工匠提供专业技能、安全知识等培训。鼓励传统建筑工匠依法成立行业协会,开展技艺传承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