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对有关地方性法规具体工作性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