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第四章 抚恤优待与褒扬激励第四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党史史志工作机构和档案工作部门,加强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发掘、研究、宣传,做好烈士英名录编纂校核工作。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研究。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