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用地布局和建设规模,依法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和管理。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