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褒扬。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并做好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等工作。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