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第四章 抚恤优待与褒扬激励第四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褒扬。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并做好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等工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