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第四章 抚恤优待与褒扬激励第四十三条有效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扶援助。县(市、区)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困难退役军人信息档案,并对困难事项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