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章 森林保护第十二条有效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12月15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在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