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贯彻实施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立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地方法规 ·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