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三章 科技创新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科技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工作,健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管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促进海洋领域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