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港口经营与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港口经营性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