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三章 招聘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招聘下列岗位的辅警,可以简化招聘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一)具备大型车辆、船舶驾驶等资质的;(二)具备排爆搜救、擒拿格斗、警犬训导等特殊技能的;(三)属于网络安全、智慧交通、语言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四)其他特殊、急需紧缺的辅警岗位。具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