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辅警招聘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明确招聘岗位,统一招聘标准,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订立劳动合同等程序,择优聘用。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