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定第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支持建立东坡文化数字展示系统、数据库共享平台,将东坡文化遗址遗迹、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等以数字化呈现,推动东坡文化数字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