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补选省、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第四条有效代表资格终止,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代表资格终止后,出缺的名额应由原选举单位按照结构要求进行补选。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