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蔚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传承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蔚县历史文化名城的利用,应当符合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宜居则居、宜业则业的要求,采用渐进式、微改造的方式,注重保护整体风貌,注重商业开发强度管控。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