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蔚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护措施第十九条有效在旧城区改建、土地成片开发中,蔚县人民政府应当事先组织进行相关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及时开展核定、登记、公布工作,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未经调查,任何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防止建设性破坏。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