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总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工会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律师的合作,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