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机关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