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第二十九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积极开展小流域治理。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