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机关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内水资源。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