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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四章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有效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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