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四章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第四十四条有效学校安全事故符合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属于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