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矿产资源应优先合理开发利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鼓励、扶持和引导边远贫困地区从事矿业开发。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